武汉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湖北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后历经湖北中等工业学堂、湖北甲等工业学校、汉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武昌高级工业学校、中南钢铁工业学校、武昌钢铁工业学校的传承与发展,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隶属于原冶金部的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1998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学校成为第一批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划转院校。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学校几经更名、几度搬迁,但钢铁情缘一脉相承、崇实理念一以贯之,形成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突出的学科优势。
学校校园总面积2705.81亩,校舍建筑面积103.94万平方米,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715人,其中专任教师1553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比例为79.9%,教授、副教授比例为41.63%。其中,有双聘院士4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2人,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1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湖北省教学名师1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29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6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57人。学校有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设施。图书馆馆藏文献275万余册;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校;教学设备精良,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建有32个研究所、1所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现设置有15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部),52个本科专业。在2009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全国高校学科排名中,冶金工程、矿业工程2个一级学科再次跻身全国高校前10名,14个一级学科全国高校排名前50名。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拥有冶金工程、机械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材料学、钢铁冶金、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化学工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等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级重点学科。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科学研究实力雄厚,优势突出,特别是在钢铁冶金、材料、机械、化工、控制等行业具有较为突出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基地。近三年,学校主持和承担了国家“863”、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356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60余项,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重视立足行业显优势,积极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先后与武钢、攀钢、重钢、涟钢等20余家大型企业和湖北省有关地市州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并成立了“武钢-武科大钢铁新技术研究院”,“韶钢—武科大炼铁技术研究所”,设立了“武钢奖学金”、“涟钢奖学金”、“首安奖学金”、“濮耐奖学金”等13项社会奖学金。学校还成立了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由33家企业组成。2008年10月董事会换届,新一届董事会由51家董事单位组成,董事单位分布在全国13个盛市、自治区的冶金、机械制造、医疗、建设、金融、科研设计、教育等12个行业,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进科技合作和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学校坚持教育创新,加强素质教育,倡导知行并重,注重个性发展,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了弹性学制、学分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品牌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建立了完善的教学体系,教育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3.44%。学生在国际国内各类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200余项,其中,多次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嵌入式系统设计大赛一等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等奖励。学校“攀登者”机器人足球队先后荣获4次世界冠军、8次全国冠军;学校女篮在全国享有盛名,多次获得全国大运会、CUBA和CUBS冠军,培养了国家女篮队长苗立杰为代表的多位国家级队员。
百余年来,武汉科技大学秉承“厚德博学,崇实去副的优良传统,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13万余人,他们已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尤其是钢铁冶金行业的骨干和栋梁。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同澳大利亚、德国、美国、乌克兰、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三十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作学校的名誉教授和兼职教授,邀请一大批外籍专家来校任教、讲学,选派教师出国进修和科研合作,在国际学术交流中不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百余年的风雨与磨砺,百余年的成就与辉煌,武汉科技大学始终与祖国的荣辱盛衰息息相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坚持走内涵发展、协调发展的办学道路,立足冶金显优势,服务地方求发展,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校建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09年3月25日更新)
武汉科技大学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湖北→理科)
年份 | 最低 | 最高 | 平均 | 录取人数 | 录取批次 |
---|---|---|---|---|---|
2013 | 541 | 588 | 546 | 3192 | 第一批 |
2013 | ------ | 536 | 520 | 261 | 第二批 |
2012 | 552 | 589 | 567 | 2865 | 第一批 |
2012 | 508 | 561 | 540 | 249 | 第二批 |
2011 | 571 | 628 | 584 | 3229 | 第一批 |
2010 | ------ | 601 | 569 | 3111 | 第一批 |
2010 | ------ | 596 | 572 | 24 | 不详 |
2009 | 554 | 578 | 563 | 43 | 第一批 |
2008 | 548 | 594 | 559 | 2761 | 第一批 |
2008 | 510 | 559 | 530 | 235 | 第二批 |
2008 | 541 | 581 | 553 | 30 | 提前批 |
武汉科技大学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湖北→文科)
年份 | 最低 | 最高 | 平均 | 录取人数 | 录取批次 |
---|---|---|---|---|---|
2013 | 538 | 556 | 542 | 194 | 第一批 |
2013 | ------ | 536 | 526 | 24 | 第二批 |
2012 | 561 | 584 | 570 | 197 | 第一批 |
2012 | 536 | 565 | 553 | 27 | 第二批 |
2011 | 547 | 567 | 554 | 182 | 第一批 |
2011 | 524 | 552 | 543 | 22 | 第二批 |
2010 | ------ | 554 | 537 | 205 | 第一批 |
2010 | 490 | 534 | 520 | 37 | 第二批 |
2009 | 554 | 568 | 560 | 12 | 第一批 |
2008 | 533 | 561 | 538 | 185 | 第一批 |
2008 | 379 | 379 | 379 | 1 | 提前批 |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5.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6.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国防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六、录取规则7.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8.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案比例,比例一般控制在计划数的120%以内。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9.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10.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具体为:第一、二专业志愿的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2分,第三、四专业志愿的级差为1分,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再设级差。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11.对湖北省考生,护理学专业优先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投档线上该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可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重点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但该部分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至其它专业;若降低投档线后该专业志愿生源依然不足,则在投档线上调剂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以填补缺额。12.对江苏省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执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龋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龋13.对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确定的优录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实际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龋14.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和我校所要求的相关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及我校确定的专业与文化成绩计算比例获得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详见我校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15.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取得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确认的特长生资格,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核或专项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成绩应达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控制线。单独考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严格按照教育部与省招委有关政策执行。16.国防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规定进行录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