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2001年之前,学校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2001年9月改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
学校拥有马家庄校区(校本部)和藏龙岛校区(分校)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75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各类室内室外运动场馆及教学、训练、实验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并建有数字化图书馆和千兆校园网,图书馆藏书达80余万册。
学校现设有8院2系3部2校等15个教学单位。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表演学(体育舞蹈方向)、现代教育技术、运动康复与健康、外语等14个本科专业和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医学、产业经济学、舞蹈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近9000人,研究生700余人。此外,举办了独立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和知名教练员。专任教师、教练员中有教授60余人,副教授200余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岗位3个,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12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20人。
学校现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体育总局重点运动项目,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有突出成就的创新学科”。有国家体育总局和湖北省设立的研究、培训基地8个。此外,学校还设立了4个研究所。学校多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课题,奥运攻关课题,以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和国家发明专利。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中文核心期刊)和《体育成人教育学刊》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
学校竞技体育特色突出。汉城奥运会上,学生张香花一举获得1枚银牌和1枚铜牌,结束了中国划船项目与奥运会奖牌无缘的历史,开创了体育院校学生在奥运会上夺取奖牌的先河,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学校“体育事业贡献奖”。“十五”期间,学校学生共获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亚洲杯、亚锦赛比赛金牌23枚、银牌11枚、铜牌66枚,在两届全运会上获金牌30枚、银牌25枚、铜牌29枚,培养出了像张香花、杨威、程菲等一批在奥运会和世界重大比赛中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
学校与国外和境外的近20多个教育、体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全国近30个省市体育局和行业体协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并取得了实质性合作成果。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融体育、科技、人文教育于一体,集道德、文化、专业素质于一身”;学校奋斗目标是建设成为体育学科优势明显、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竞技体育特色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体育大学。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邮政编码:430079
网址:http://www.wipe.edu.cn
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191823;027-87191730(兼传真)
武汉体育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湖北→理科)
年份 | 最低 | 最高 | 平均 | 录取人数 | 录取批次 |
---|---|---|---|---|---|
2013 | ------ | 498 | 478 | 36 | 第二批 |
2012 | 494 | 575 | 509 | 35 | 第二批 |
2011 | 517 | 521 | 518 | 5 | 第二批 |
2010 | 507 | 533 | 518 | 17 | 第二批 |
2009 | 506 | 539 | 517 | 8 | 第二批 |
2008 | 512 | 540 | 522 | 46 | 第二批 |
武汉体育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湖北→文科)
年份 | 最低 | 最高 | 平均 | 录取人数 | 录取批次 |
---|---|---|---|---|---|
2013 | ------ | 529 | 497 | 16 | 第二批 |
2012 | 519 | 547 | 531 | 17 | 第二批 |
2011 | 514 | 540 | 521 | 15 | 第二批 |
2010 | 489 | 521 | 501 | 23 | 第二批 |
2009 | 517 | 546 | 529 | 12 | 第二批 |
2008 | 500 | 530 | 515 | 48 | 第二批 |
第三章录取规定第五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第六条:我校招收的15个专业的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条款。我校对各专业招生健康状况另作如下要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阳性者不予录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色弱、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2、肢体残疾者;3、患有各种结集疤痕者;4、心脏病患者;5、患有影响从事运动训练的各种疾病者。第七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文理科比例按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执行。第八条:凡报考我校单独提前招生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达到学校确定的文化体育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分专项以文化和体育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龋第九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等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投档的考生中,按各省相关规定择优录龋湖北省体育专业考生按我校自主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录龋第十条: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后,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地招生计划数的70%;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当地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湖北省表演专业的考生按我校自主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录龋体育舞蹈方向考生需按照男女比例录龋第十一条:新闻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英语、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装备工程等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文科以语文、英语为主,理科以数学为主)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以考生填报专业顺序、成绩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为依据进行录龋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按各省招办公布政策规定,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按第九、第十、第十一条规定录龋第十三条:对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项规定和我校对各专业招生健康状况要求的投档考生,我校不予录龋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五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校学位证书。